万安法院多举措助力行政审判质效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0:03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破解行政案件上诉率高、诉源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更多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前端化解,万安县法院多举并措,助力行政审判质效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一、协助上级法院开展诉前和解工作

    本县某乡镇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上诉至市中院,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经万安县法院协调,邀请市中院前往涉案现场勘查,并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化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遂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淡良参加此次沟通会。会议强调,一审法院要注重化解涉房屋土地征收等群体性案件的上诉风险,严把案件质量关,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尽最大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二、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府院联动机制

    6月13日,万安县法院联合司法局组织辖区各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遂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近期各行政机关涉案情况,与会行政机关结合本单位涉诉情况,就行政争议如何前端、多元化解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内容进行表态发言。会议要求,各涉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要认真检视行政争议发生原因,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整改化解工作,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三、积极能动履职促进行政争议化解

    6月14日,万安县法院与五丰镇人民政府就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产生的行政争议各项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做好法制审核,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坚持多元化解,全力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调处,乡政府要积极与法院做好对接,充分运用诉前化解,做到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多种渠道、多种办法调解处理纠纷。

    下一步,万安县法院将积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依托“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通过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执法司法效能叠加,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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