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淡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乐瑞晶等一行3人,深入万安县武术乡、宝山乡、涧田乡、顺峰乡,调研“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每到一处,调研组均详细了解该乡镇的人口分布情况、历年纠纷数量、矛盾纠纷类型、纠纷化解情况,以及“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实施运行情况。
调研组在走访中指出,“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是万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探索,对于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调处、多元化解具有重大作用。调研组在走访中要求,各乡镇一定要用好、用对、用足“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务必及时通过“四级联动”中的组、村两级发现矛盾苗头,尽快导入“143+N”工作机制进行矛盾化解,并建立完整的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实现矛盾化解可视化、可量化;务必充分利用“三级法官协理”中的法官专业优势,让法官在参与诉前矛盾化解、提高基层矛盾化解人员调解能力方面发挥作用;务必尽可能将本辖区的矛盾纠纷通过“143+N”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做到完全化解,减少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
最后,调研组来到万安县法院涧田法庭检查工作。调研组指出,涧田法庭要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作用,在抓好审判质效主责主业的同时,要积极参与“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要运用自身专业优势,推动“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法庭同时要加强各项指标建设,为参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好充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