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4月29日下午,县委书记陈海民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菁青以及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督导,万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淡良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陈海民听取了县法院关于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市委书记专题会书记点人点事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海民指出,市委提级巡察是对县法院党组开展的一次“政治体检”,抓好巡察整改是对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一次重大检验。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县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要站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第一等大事来抓,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抓实抓好。
二要落实整改举措。要针对问题清单,对标对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措施要实,要切实可行,杜绝假大空,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整改方案在制定报批后,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立即着手、一一整改、逐一销号、不留尾巴。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对于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必须立整立改,立竿见影取得实效。所有问题清单,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注意举一反三,注重深挖根源和建章立制,最终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只治标不治本,避免日后问题再现。
四要做好结合文章。要将问题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审判执行办案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真正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成果清单”,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五要强化组织督导。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是责任书,县法院整改方案是军令状。县法院党组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所有整改事项要逐一分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按照“一岗双责”原则,一路跟踪督导,逐一督促督办;整改全程要前有部署方案,中有落实行动,后有督促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