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万安县人民法院走进高陂镇田北画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因用电不当引发的失火案,辖区各村群众及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护林员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22年10月,四被告人因抽水用电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80.6亩。案发后,四被告人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生态修复费用及损失13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导致山场过火林地面积980.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和林木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综合全案情况,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郭某某、叶某某、梁某某有期徒刑各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
案件当庭宣判后,法官还结合案件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据了解,万安县法院自去年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以来,以法治宣传为抓手,坚持延伸服务,积极开展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4次。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当庭宣判、加大宣传的方式进行个案教育,生动教育群众提升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