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上头电子烟!万安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以案释法说毒害

  发布时间:2024-06-07 15:04:02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防护墙”,6月5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在万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给700余名学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体验庭审。 

    “万安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特殊的法庭审理在校园正式开始。 依次经过严谨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合议庭成员围绕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听取了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谭某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列为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于2023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先后五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共7.5支出售给朋友,五次交易均由赖某婷(另案处理)联系上线购买,上线派人将电子烟送到被告人谭某和赖某婷居住的华欣小区门口,谭某再将电子烟交给其朋友,并将收到的钱通过微信转账给赖某婷。 

    庭审时,被告人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不当初。 

    庭审结束后,万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在场学生观看禁毒警示教育片,让同学们更了解何为依托咪酯,吸食依托咪酯会造成哪些危害。最后在法院干警的带领下,700余名学生共同进行禁毒宣誓,立下“牢记历史,不忘国耻;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珍贵誓言。 

    观看了庭审和参加禁毒宣誓的学生们纷纷表示,这场生动的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感受到了国家的禁毒力度和打击力度,也深刻认识到了毒品危害,今后一定好好学习,绝不触碰毒品! 

    此次校园庭审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和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禁毒防毒意识,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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