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巡回法庭“开到村” ,当庭履行显高效

  发布时间:2024-04-25 16:55: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4月24日,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人民法庭在潞田镇下石村巡回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邀请了当地乡镇干部、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2023年12月份,原告何某某在家放牛时发现自家种的黑妹草被肖某某家的牛吃掉,二人协商补偿不成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被告肖某某将原告何某某的手指掰折,何某某将此事起诉至法院。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运用巡回开庭的方式办理此案。

    在法庭工作人员、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赔偿款5000元,当庭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强化了执源治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农村常见纠纷向旁听村民现场普法,以拉家常的方式与村民互动交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结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通过巡回法庭“进乡村”的方式,不仅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解决当事人所急所想所难,还能扩大普法宣传面,做到以案普法,给予村民实实在在的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万安县法院将继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让审判工作“走出去”,打通司法服务最后的“一公里”,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暖。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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