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隐藏摄像头和微型耳机,场内的人拍试题,场外的人报答案……电影中的考试作弊情节竟然发生在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中。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在驾考中组织作弊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丁某某在微信群发布驾考“满分包过”的信息,并伙同王某招揽到有作弊需求的考生彭某某、朱某某。2023年6月,彭某某在作弊帮助下通过考试,朱某某不满丁某某等人临时加价而放弃考试。案发后,丁某某、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王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考生提供作弊帮助,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遂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