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万安县人民法院联合万安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未成年人犯罪缓刑期间帮教措施,切实将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被告人衷某系未成年人,为某职业学校学生,因犯盗窃罪被起诉至万安县法院,衷某父母因生计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进行监管,其因缺乏监管条件而被认定为不适宜社区矫正。然而衷某正在读书,且系初犯偶犯,若判处有期徒刑,不仅学业无法完成,而且对其以后的人生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实现教育矫治和预防重新犯罪目的,万安县法院联合司法局会商,邀请衷某舅舅、外公、外婆到场,对其监管条件和帮教措施进行评估并落实监管人。
会上,万安县法院及司法局明确了衷某所在学校及舅舅负责读书期间的监管,放假期间的监管由其外公外婆负责。同时签订责任状,并对被告人提出“好好读书、好好生活、明辨是非、杜绝攀比、净化朋友圈、尊重家长、和睦家人”的要求,对监管人提出“关注动态、关注交往、关心学习、关心生活”监管责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