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办事?别上当!万安法院审结一起“请托办事型”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01 17:13:56


    谎称自己有门路,通过“找关系”,给“中介费”“打点费”等方式就能解决事情。殊不知,这都是诈骗陷阱。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023年8月,周某受努某所托,与万安县凤凰广场附近店铺的房东协商租赁店铺经营烧烤店一事。周某以收取中介费、送烟酒打点关系为由向努某要钱,努某先后向周某转账共计1.2万余元。于是,周某顺势虚构自己垫付了1.5万元去政府找领导说情,骗取努某微信转账1.5万元。

    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诈骗钱财全部退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在此提醒您,遇到事情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非托关系、找人脉,切莫“病急乱投医”,以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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