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被撞停运 诉前调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3-12-12 17:16:41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交通事故而忧愁的“的哥”,在当场收到赔偿款后展笑颜。

    今年,方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道路行驶时与肖某驾驶的网约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经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方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肖某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维修损失已由承保方某某所驾车辆的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但因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肖某与方某某协商停运损失,方某某拒绝赔偿,肖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方某某赔偿15天车辆停运损失及接车交通费。

    接收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庭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肖某要求赔付金额明确,基于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调解员找准矛盾争议点积极开展调解,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层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某某一次性当场支付肖某停运损失2000元,双方的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诉前化解形式方便灵活、程序简便,可以极大地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减少诉讼成本,更加快捷高效,维护双方关系和谐。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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