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喜迎“法学家下基层”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06 19:13:50






    11月5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法学家来到江西万安县法院开展“法学家下基层”活动。这次下基层的4位法学家是该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副会长、《法治时代》杂志编委会执行主任刘桂明,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朝琴,研究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马明利。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尹光宇出席研讨会并致辞。《民主与法制》社江西记者站站长张勇出席研讨会。万安县法院院长龙小毛主持研讨会。4位法学家与来自吉安市综治中心、吉安中院研究室、青原区法院、吉水县法院、安福县法院、万安县政法委、万安县法学会、万安县检察院、万安县公安局的干警代表以及万安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法官、法官助理共40余人开展面对面法学研讨与指导。

    龙小毛向4位法学家和莅临研讨会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法学家下基层”活动来到万安县法院,是万安县法院的荣幸,是万安县法院院史上浓墨重彩的、里程碑式的大喜事,必将为推进万安县法院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理论支持。

    尹光宇首先对马宏俊会长等各位法学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法律文书是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公正的最重要、最直观的载体,法律文书质量的高低,直接折射出法律人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也折射出法官的业务水平与司法能力,是法律人最生动的名片。此次研讨,是一场汇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红色司法传承与新时代法治发展、着眼现实实际与放眼未来发展的思想文化交流盛宴,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必将给吉安法院注入新的智慧和动力!

    马宏俊介绍了此次“法学家下基层”活动服务法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并结合此前在万安县弹前乡阳坑村调研“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的实践,指出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背后潜藏的情理、法理以及反映出的问题。他指出,诉源治理的成果同样需要法律文书进行巩固和稳定。他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研讨中畅所欲言,一同探讨法律文书说理与文书公开的未来发展之路,实现繁荣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促进法律文书事业发展的共同目标。

    研讨分法律文书说理、法律文书公开和自由研讨三个单元进行。万安县法院肖代春、陈亚云、吴克亮,吉安中院研究室张慧斌、曾佐宸,青原区法院胡正民、吉水县法院刘忠瑜、安福县法院聂菲,万安县检察院刘绍全、魏明香,万安县公安局陈小飞在研讨会上作了探讨交流发言:从图尔敏模型帮助说理到核心价值观融入说理,从革命时期红色裁判判词风格到新时代裁判文书阅核规范,从家事"两令"说理到家事裁判文书公开,从文书公开所涉个人信息保护到所涉企业经营影响,从裁判文书到检察文书、侦查文书的质量提升等等。4位法学家对每个人发言均进行了理论指导和周到点评。研讨气氛异常热烈,研讨观点精彩纷呈。参会者表示受益匪浅、意犹未尽。研讨会一直持续到傍晚6点多。

    最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桂明作了总结点评。他指出,裁判文书应当既接天线,又接地气,要让千家万户看得见、看得懂。今天的研讨会从会议议程设计看,体现了一种水平;从参会人员看,显示了一种和谐。整个过程可用“安、案、按、岸、鞍”五个字来概括:“安”是安全、安稳、安定、平安,德润人心、法安天下,法律最重要的是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案”是案例,会议中提到很多典型案例,对法律人来说,案例是最好的语言,是研究法律文书说理与公开的最好素材;“按”是按照、依照,执法、司法,判词、文书都应当依法并达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看得懂的效果;“岸”是边界、界限,裁判文书说理要取得何种效果,裁判如何从“此岸”到达“彼岸”,必须做到方法要对、立场要稳、语言要准、公开要改;“鞍”是工具、平台、渠道、方法,要借助不同的诉讼案件、办案机关、说理方式、公开平台对裁判文书说理、裁判文书公开重新定义、全面反思、深入研究。

    万安县法院将以此次“法学家下基层”活动为契机,积极将理论研究的势能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动能,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效水平,提升法官法律思维、文字表达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用心用情画好社会和谐同心圆,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智慧和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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