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9月7日,万安县第四中学校内的万安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庄严肃静,200余名师生正认真旁听这场庭审。
这是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叶某伙同张某在万安县、奉新县、宜春市市区、分宜县以拉车门方式进行盗窃,共窃得三万余元。最终,叶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机关起诉。
“我一定吸取教训,以后好好做人。”走进法庭、坐在被告人席的叶某悔不当初。
法官、检察官也结合案件事实,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在场观摩的学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告诫大家要加强法律意识,坚决抵制违法犯罪,切勿心存侥幸。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万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春明趁热打铁讲授“开学第一课”。曾春明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并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醒同学们要改正不良习惯,扣好人生纽扣,远离违法犯罪,切勿以身试法。
曾春明也向学生们提出希冀:“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希望今天这堂特殊的‘开学第一课’能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法庭的威严、法律的严谨,对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留下深刻的印象。”
同学们全神贯注听着讲座,时不时点头表示认同,老师们也感触很多。带队老师表示,法治教育课作为开学第一课,让学生见证了法律的威严,既是教育,又是普法,有助于学生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让学生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而更好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万安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融入课堂,让法治理念在每一个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