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六)

  发布时间:2023-07-28 11:28:56


    近年来,万安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意识,万安县法院现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持续营造全社会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

    电信诈骗手段之三——虚构投资项目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7日期间,被告人李某原待业在家,因网络赌博欠下的贷款已逾期,于是编造共同投资信用卡“过桥”生意的理由,骗取被害人肖某鑫的信任。肖某鑫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66970元,李某原以退还本金及收益的名义将25250元转回给肖某鑫,将剩余41720元用于网络赌博、归还网络贷款以及个人生活花销。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原主动到万安县公安局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还被害人4172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判决结果:

    万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信用卡过桥生意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并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原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被告人打着“投资”的旗号,并以“保证本金,高额回报”为诱饵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实施诈骗类犯罪的典型案件。这种骗局能得逞,往往是因为被害人疏于防范导致。大家在投资时,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遇投资时允诺“稳赚不赔”“高额分红”“高额回报”,要保持警惕心理,谨防“高额”两字背后的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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