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3-07-06 19:58:36


    近年来,万安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意识,万安县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持续营造全社会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之一:拨打虚假招工电话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初,被告人蔡某果经网友介绍为他人拨打58同城求职者的电话并叫求职者添加指定微信,供诈骗人员实施诈骗,每成功添加一个微信即可获取50元的报酬。

    之后,蔡某果通过“纸飞机”软件加入聊天群,按照群里发布的虚假招工信息、话术拨打电话,期间还介绍被告人肖某、兰某贵先后参与拨打电话。蔡某果收到上线支付的报酬后再根据各自完成单数依次转给肖某、兰某贵。蔡某果收到上线支付的报酬共计34410元,其中转给肖某约9000元,转给兰某贵4575元。

    据统计,蔡某果为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拨打虚假招工电话合计1444次,兰某贵为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拨打虚假招工电话合计758次,肖某为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拨打虚假招工电话527次。

    判决结果:

    万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果、兰某贵、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虚假招工电话,帮助上线诈骗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果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兰某贵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典型意义:

    不法分子深谙一些求职者,特别是年轻人求职心切且社会经验不足,对高薪酬向往的心态,拨打虚假招工电话,以高薪招聘为诱饵,吸引应聘者。求职者被要求先交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等一系列费用后,不法分子以职位已满为由不提供职位或是提供非求职对应职位,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本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拨打虚假招工电话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该类案件快速上升势头。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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