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谁走漏了这个消息。
一大早,来自十里八乡的十几个村民就聚集在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涧田法庭门外。
“听说乐庭长要调走,我们来送送他。”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说话间,一个穿着法官制服的中年人从法庭里走出来。
他向大家作了一个揖,说道: “谢谢大家。以前工作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还请各位老乡老表多包涵啊。我虽然上县里工作去了,以后有什么事还可以来找我。"说完,同大家一一握手道别。
他,就是涧田法庭庭长乐瑞晶。瘦瘦高高的身材,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眼神里透着亲切和蔼,清癯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地处武夷山西麓的涧田乡,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典型的山区。涧田法庭管辖这一片四个乡镇的民商案件审判调处工作。这片区域的村庄大都聚集在大山深处的旮旯里,乡与乡之间相隔几十里山路,村与村之间更是崇山峻岭,山高路远。
1992年8月,刚满20岁的乐瑞晶从学校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涧田法庭工作。两年后,因工作需要调入万安法院机关,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立案庭从事案件办理工作。2014 年,乐瑞晶服从组织分配,毅然告别县城的妻儿,再次回到这个最偏远的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8个年头。他顶着烈日骄阳,冒着风霜雨雪,跋山涉水,走村串户,宣传法律政策,以案释法说理,调处矛盾纠纷,现场审理案件。长年累月奔波在大山之中,他的脚步踏尽了这一方山山水水,汗水洒遍了这一片村村落落。
送法下乡暖民心
因交通不便和信息闭塞,再加上这里居住的山民大都是早年因逃避战乱从外地迁徙客居在此的客家人,宗族关系复杂,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邻里纠纷、乡民矛盾往往一触即发。轻则粗口对骂,重则拳脚相加,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因为一件小事就可能世代结仇怨,老死不往来。
乐瑞晶到了涧田法庭后,主动承担起一名司法者的普法责任。虽然法庭一共才两名工作人员,他总是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之余,带领助手下乡到村组,开展普法宣讲。组织当地党员、干部、村民召开座谈会、屋场会,宣讲党的方针政策,以案说法,宣传宪法、民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以及医保、社保、低保等惠民政策,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民法典刚刚颁布,乐瑞晶就把民法典的宣传送到学校、机关、村庄、圩场,让新法尽快尽早地深入人心、普惠大众。
矛盾纠纷发生后,乐瑞晶经常是接到村民老表或村干部一个电话,就不管山高路远、清晨夜晚,极力地赶到现场进行调处。直至双方心服口服,握手言欢,一场干戈化了玉帛,才悄然离去。
2018年的一天夜里,乐瑞晶来到顺峰乡调解一起赡养案件。调解完后在返回法庭的途中,突然又有人把警车拦下,说邻居推倒他家新建的房屋基脚后就外出务工了,现在对方正好回到了家里,要求立即调处。乐瑞晶立马返回村里,找到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几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此时,大家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门外早已是满天星光。
多年来,乐瑞晶就是这样将一件件纠纷调处在基层、一场场矛盾化解在萌芽,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温暖民心。
“车难行、路难走是常态。带着干粮,渴了就喝山泉水,累了就在山间林地休息是常事。但每看到当地百姓纯朴的笑容和路上相遇时打招呼的那份热情,心中感觉就一个字:值!”谈到这么多年的工作感受,乐瑞晶感慨地说。
创新服务贴民心
涧田乡的里仁村和晓东村是两个少数民族村,民风民俗较为独特,如何更好地运用乡规民约来解决矛盾纠纷?做到问题又方便又快捷地解决?
2015年初,乐瑞晶经过多方调查论证,大胆地向院领导提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的建议,得到了院党组的大力支持。6月,就成立了全省首个少数民族村诉讼服务中心--涧田人民法庭驻里仁畲族心诉讼服务站。
服务站成立后,当地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诉求,周边百姓有困难也会有时来到服务站进行咨询,很快就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点赞。乐瑞晶每月至少一次到服务站驻点办公,与村干部同吃住,定期走访,以案释法,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当场化解矛盾纠纷。不论是老百姓的电话咨询,还是当面问询,他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提供贴心的服务。
如今,诉讼服务站成了百姓家门口的法庭,当地村民有个邻里纠纷或法律问题,都愿意到诉讼服务站来诉说,寻求帮助,依法解决。纠纷少了,民风好了,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的目标,充分发挥了基层矛盾化解、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诉讼服务站的设立就像一枚'定海神针’,给村干部吃了颗定心丸,大小纠纷可到服务站来由法官进行调解,有理没理可到服务站来由法官进行评判。”时任村主任吴路华如是说。
公正司法得民心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也是乐瑞晶作为一名法官的不懈追求。
乐瑞晶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老百姓的疾苦,也深知当事人打官司的不容易。一路走来,不论在哪个部门,他始终秉承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谦虚做人,用心做事,把国法人情融入办案之中,释放着最大的司法善意和温度。
“案子再小,在老百姓心里也是大事。”在案件办理中,乐瑞晶始终做到将心比心,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并尽量缩短办案期限。一方面,他加大调解案件适用比例,对诉讼调解的条件进行规范,只要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就可启动调解程序;另一方面,他确立“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树立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理念。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不经调解不轻易判决;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力争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2016年,乐瑞晶受理了一起邻居之间的土地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因土地归属发生争执,继而矛盾激化,发生打架互殴。虽然乐瑞晶前后近十次上门调解,均未能成功。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后判决被告人对填埋的土地恢复原状。被告方不服上诉,二审生效。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被告方仍不为所动,不愿意恢复原状,并对法院产生抵触心理。为打开被告方心结,乐瑞晶事后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被告方终于为乐瑞晶的真情打动,表示理解服判,并与原告冰释前嫌。
10年间,乐瑞晶经手调解成功的案件近千件,涧田法庭每年的案件调解撤诉数均超过一半,乐瑞晶个人办案数也在本院排名前列。
扎根基层十年,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早已成了当地乡民们的亲人。每逢圩赶集,总有老表给他捎上几个鸡蛋、带上几把青菜。村民发生争执,邻里产生是非,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叫乐法官来评评理。”他成了人们心里的一杆秤。
扎根基层十年,他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用辛勤付出顺应了民意,用公平正义赢得了民心;用责任担当守护着一方安宁,用法治光芒点亮了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