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司法救助有温情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3-02 10:22:04


    为切实落实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大回访”活动相关要求,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上门的方式回访司法救助当事人,用实际行动传递关心关怀。

    2019年7月,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袁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黄某颈椎脊髓损伤、高位截瘫,经司法鉴定为伤残一级。万安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袁某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方式调查,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执行人袁某多次抗拒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后执行干警又向被执行人所住的乡、村基层组织等进行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袁某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人黄某系单身,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瘫痪在床,一直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目前暂由年迈的父母照料。为解决黄某的实际困难,万安县法院2022年依法为其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款10万元。

    2023年2月24日,执行干警对黄某进行回访,详细了解黄某的现状,询问其困难和要求,听取其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搜集的问题将视情况及时予以回应和解决。

    万安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在执行办案过程中,对涉民生的执行案件尤为重视,尽最大努力为特困申请执行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2022年,经严格审核并向吉安市政法委、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批,万安县法院向1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61万余元,充分展现法院司法关怀和温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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