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受伤原因骗取医保报销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9-15 16:49:35


    一女子与他人发生争执受伤,为获得医保报销,谎称自己不小心摔伤,因此得以从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一万六千余元。2022年9月14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作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31日,被告人刘某与袁某见面后发生争执,袁某驾车离开时将刘某刮倒摔伤,后将刘某送至医院治疗。因外伤原因为交通事故,医保未能报销医疗费。几天后,刘某转至同城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袁某预缴了医药费35000元。为了能从医疗保障基金中报销医疗费,刘某在《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备案表》中填写为自己是因骑电动车被石头绊倒摔伤,承诺该次事故是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无第三方责任。出院时刘某从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一万六千余元。案发后,刘某向医保部门退回了全部报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隐瞒外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从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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