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情” 一名人民陪审员“陪审经” ——记陪审三年来的心得

  发布时间:2022-05-16 16:34:36


    2019年2月以来,我正式成为万安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从村干部转换为人民陪审员,几十年间,多与群众和村民打交道,秉承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理念,知道群众在想什么,涉及哪些矛盾纠纷,如何解决在担任村干部期间,细心、耐心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如今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继续发光发热,以理当先,以情为主,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通过这几年的陪审经历,我有几点 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释法与明理

    自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我业余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比如法律常识大全、民法典、婚姻法,还有其他典型案例等等;经常性参加案件开庭调解,年初的陪审案件中,原告的丈夫因聚众打牌引起脑溢血意外死亡,原告以四位牌友要负连带赔偿责任为由起诉至法院,当时我参与了陪审调解,起初四位被告都说原告丈夫的死与他们无关,不愿负连带责任,我通过典型案例查找出泰和县法院判的车友出游醉酒弱水死亡纠纷赔偿案的标准,以一个人民陪审员的角色与几个被告沟通,从法和情的角度说服他们,最后双方达成调解。

    沟通与疏导

    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向群众讲解一些基本常用的法律知识,告知其案件审判需要准备的事宜及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4月27日下午的一场陪审案件中,被告刘某以寻性滋事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刘某以自已年纪大为由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当检察机关人员在宣读证人证言时,他情绪激动,辱骂政府和工作人员,我们及时对其做心理疏导工作,与其讲法、讲理,通过法理使其释明,其后从原来的不认罪认罚到后来认罪认罚了。

    调解与和谐

    在我们陪审的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我们陪审员都会积极配合,发挥陪审员与法官不同的优势,根据自己的阅历,社会经验,与当事人讲理讲规讲情。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丈夫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双方多次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最后起诉至法院。通过沟通了解原、被告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复合的可能性不大,女方的兄弟也来了,我先以拉家常方式拉近与女方的距离与她沟通,因势利导,特别以女陪审员的优势,听其诉说,后与其分析,尽可能理解当事人的行为,后又与男方沟通,在财产分割上做让步使生活保障方面最大限度倾斜女方,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使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没有进入审判环节。

    通过三年来的庭审活动,我觉得陪审员责任之大,今后我们陪审员要更加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陪审,帮助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我们让群众知法、信法、守法,为万安的和谐稳定做更多贡献。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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