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万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初制定了《关于涉企保全执行开展协商的意见(试行)》。4月21日,万安法院通过保全协商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5天。
据悉,申请执行人曾某因万安某企业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于4月7日向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借款33.9871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万安某企业是因为生产经营失误和受疫情影响才向曾某借款周转,现在企业一边要继续复工复产,一边却还面临着银行贷款、职工工资等流动资金压力,暂时却无能力一次性履行该笔债务。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机械地查封该企业的银行账号、拍卖其设备和产品,反而影响其后续生产作业,进而不利于生效判决的执行。
从维护申请执行人法律权益出发,争取最大程度降低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运营的不利影响,万安法院在保证强制执行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多次上门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达成保全协商协议。最终,曾某放弃申请执行保全措施并同意万安某企业分期履行债务,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该企业当即就先行履行13.8万元。
针对涉企案件,万安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采用保全协商机制,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证法院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保障申请人权益功能同时,平衡好财产保全与企业发展关系,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目标,坚持依法保全、法益衡平、协同高效的财产保全工作理念,依法灵活慎用保全措施,尽力减轻因执行给企业带来的不良后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