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审监庭庭长充分肯定万安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19 22:39:32



    万安法院网讯 9月17日,在吉安市法院审判监督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万安法院就该院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省高院审监庭庭长赵九重的充分肯定。

    万安法院自2003年初以来,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裁判文书说理不清或不说理、错字、漏字较普遍等问题,确定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为突破口,建立对各类案件进行质量监督的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构,使案件评查工作迅速走上日常化和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该院通过机构和制度到位并重确保评查工作有效运作,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并重实现评查工作全覆盖,并与时俱进,构建案件管理新机制,强化成果转化 ,扩大评查工作成效。通过开展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进一步增强,错、漏字基本杜绝;案件差错率明显下降,从2003年的14.3%,下降到2009年的2.68%,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今年被省高院确定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点法院。

    赵九重认为,万安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有特色,尤其是万安法院将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前移,赋予审判监督法官更多的职能,由以前的审后监督改变为审前、审中、审后监督与回访当事人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对案件实行立案检查、审判检查、执行检查、庭审检查、旁听合议检查和评估、拍卖、重新鉴定检查,对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中进行同步监督,非常好,值得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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