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服务】“事心双解 案结事了”——窑头法庭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2-03-25 11:05:22


    “法官,谢谢你!真没想到案子判决结案后,你们还能帮忙解决纠纷!”一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刘某不禁发出感叹。刘某败诉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窑头法庭寻求帮助。

    3月24日,窑头法庭办案法官在征求原告的意愿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一起已判决案件再行组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就给付了工程款余款。

    “民事案件,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该承揽合同纠纷本来已经作出了民事判决,我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又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双方这才都消除了怨气、握手言和,被告也按协议兑现了工程款,这样这个纠纷才算真正化解了。”法官黎莉说道。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路上,窑头法庭始终立足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以“案结事了”为司法价值目标,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将“比服务”亮出来!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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