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法院为实现让信息化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全面推动在线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选择以群众普遍使用的微信为支撑,给每个办案团队配备专用手机并注册办案团队微信,实施微信立案、送达、接待、证据交换、调解、开庭等的在线诉讼改革。
近日,该院立案庭办案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微信调解群”,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从“微信调解群”建立至调解成功,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0分钟。
2019年12月份,被告王某到原告李某店里购买摩托车,因当时没有付清购车款,双方立下欠款字据。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未果,被告无奈只好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到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只是一直没有钱还款,而且现在被告在外地,因疫情不能及时回来处理案件。原告经过多次催款,对被告已经不信任。办案法官为经得双方同意,添加双方微信并通过建立微信调解群,通过语音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视频调解。视频调解中,原被告在微信群里分别发表自己的意见,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万安县法院通过微信沟通将不少矛盾纠纷化解于庭前。“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化手段的利用让便民利民理念得到充分延伸。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求的同时最大程度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还拓展在线立案,探索判后在线释疑解惑、点对点普法等,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在“指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