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审判E管理示范法院评选结果的通报》。全省5家中院、10家基层法院获评“全省审判E管理示范法院”称号。万安县人民法院从全省105基层法院脱颖而出,获得此项殊荣,实现了老区法院审判监管信息化走在全省前列。
审判E管理体系包含“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发改再”案件监管平台、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平台。去年6月中旬部署推广审判E管理体系应用以来,万安县法院积极探索审判E管理体系与审判工作的融合,大力推进审判监管信息化改革,助推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取得了良好成效。
县法院用好“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压实了案件常态化监管职责,较好解决了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用好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平台,切实防止了审判久拖不结现象。最为关键的是,县法院充分依托“发改再”案件监管平台大幅度提升了审判质量。
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往往意味着裁判可能存在公正性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县法院对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非常重视,及时应用“发改再”案件监管平台分析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原因、办案法官的责任等,实施审判质量的深度监管,并这些案件编写成参阅案例,为本院法官处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参考和借鉴,避免错误重犯,极其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提升。今年前10个月,县法院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17件,与上年同期的22件相比下降了22.73%,且其中7件经省法院组织评析认定:一审不存在审判失误不承担发改责任,即实际发改案件为10件,实际发改率为0.28%,审判质量排全省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