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法院实行陪审员轮流跟班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7 09:28:16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跟班办案制度的方案》,实行人民陪审员轮流跟班办案,提升陪审员能力素质,保障陪审员更好地履行参审职责,效果明显。

   万安县法院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5名人民陪审员实行一月一轮流,设立专门的陪审员跟班办公室,由跟班办案工作办公室与陪审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每月跟班陪审员,在每月月底前公布下月跟班人员名单,并在法院微信工作群和人民陪审员群内进行公布。

  陪审员跟班期间归口该院政治部管理,由政治部统一进行业务培训,为陪审员发放工作证。各业务庭需要陪审案件或陪执案件时,提前三天向政治部提出,由政治部优先在跟班陪审员中安排。陪审员在非陪审、陪执时间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信访接待、案件调解、协助送达等辅助工作。

    跟班陪审员实行一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签到制,并做好每天工作业绩记录,作为计发履职补助和年度陪审员考核的依据。补助标准参照该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计算后,按年度统一发放。同时规定跟班纪律,要求陪审员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遵守庭审纪律、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法院司法形象。

    陪审员轮流跟班制度,较好的解决了陪审员工陪矛盾,确保了参审陪审时间,也解决了案件随机安排陪审员参审问题。实行陪审员轮流跟班办案制度以来,陪审员参与办案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陪审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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