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法务室化解矛盾已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0-10-28 16:04:29



    万安法院网讯 10月25日,郭某握着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驻芙蓉镇龙溪村法务室法官的手说:“你们对我家的事已尽心尽力了,非常感谢法院、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领导……”。

    万安县芙蓉镇龙溪村的郭某的丈夫康某与四位本村村民合伙承揽了另外一村民康某某的一栋旧房拆除。在拆房过程中康某不慎从房上摔下,导致其肾脏等部位受伤,花去医疗费二万八千多元。事故发生后,郭某几次向合伙拆房人及房东索要医疗费未果,于是向芙蓉镇龙溪村法务室司法协理员反映,要求进行调处,并打算上访。司法协理员几次调处不成,向万安法院驻该村法务室的法官反映,驻村法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联系到该镇政府、司法所有关人员,一起来到龙溪村法务室,召集受害人家属、合伙拆房人、房东康某某,就该起事故的处理进行协调。驻村法官重点向各方当事人释明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司法协理员则要求当事人看在都是本家人的份上,互谅互让,和平解决此事。镇政府的人员则从创建和谐社会入手,要求当事人换位思考。在各方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合伙拆房人、房东分别向受害人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受害人之妻郭某表示就此事不再上访,其余未解决的事情走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万安法院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能动司法、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分流和化解渠道,建立大调解格局上下功夫,以司法协理员为基点、以法务室为平台,以调解协调为方针,落实司法便民、惠民措施,推进了审判延伸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该院要求法官经常深入村法务室,积极吸纳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方式,形成合力参与调解,以建议调解、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巡回就地调解等方式,将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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