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10月21日一早,执行局办公室电话铃响,“喂,是法院执行局吗?我的银行卡和微信被冻结了,现在就来交钱”。经查,来电话的是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张某。
2018年,张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到肖某处购买水泥等,总计货款40652元。期间张某支付部分货款,但还剩余款28080元未付,肖某催收多次无果。2021年8月6日,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张某同意支付剩余货款,调解后张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2021年10月14日,肖某向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立马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及其使用的微信。迫于无奈,张某一早来到法院缴纳执行款及执行费,请求法院帮其解冻银行卡和微信,执行人员也赶忙联系申请人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至此,这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