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14 11:14:16


    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万安县人民法院从案件执行、诉讼服务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研究确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公告如下:

    1.创新诉前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万人成讼率纳入社会平安综治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协助基层村民说事室依法调处纠纷,加强与各乡镇综治部门的联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合力化解纠纷,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综治参与人员的法律培训,积极开展无讼村(居)创建活动。(完成时限:长期)

    2.开通民意沟通新渠道。成立赣法民意中心万安分中心,依托 12368 系统平台作为工作平台,沿用12368 号码开展服务,集成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立体化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前端登记分流、中端办理反馈、后端回访督办”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集办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于一体、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前台后台无缝衔接、院内院外良性互动的实体化运行的民意工作平台。

    3.建立家事纠纷调处新机制。联合县妇联、综治中心、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县委等7部门成立万安县家事联合调处中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联合接访、多元化解、家事调查、宣传教育、联合培训、观护回访、联席会议等9大制度,提供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并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庭,将家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化解机制有机结合,为高效化解家事纠纷搭建新平台。(完成时限:长期)

    4.建立手机微信送达机制。为各审判执行团队购置专用手机,并与县电信公司协调采用法院专用号码,建立手机微信办案机制,实行专用手机微信送达、微信接收材料,微信固定证据、微信视频调解等工作。助力审判执行提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完成时限:长期)

    5.取消申请人提供生效证明的立案要求。简化执行案件立案手续,从4月1日起,取消要求申请人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要求,改由立案工作人员通过办案系统查询等方式审查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完成时限:长期)

    6.加大执行力度 兑现胜诉权益。全面开展“猎狐-2021”执行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清晨执行风暴”、打击拒执入罪等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扩大执行立案渠道,外地当事人可以先通过网上远程立案,在立案庭设立执行事务窗口,方便当事人解决执行相关咨询服务。规定每周二、周四为“执行案款统一发放日”,即日发放案款,设立执行法官接待日,每周一、三、五为接待日。(完成时限:长期)

    7.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审判楼大厅设立县综治中心建设办公场所,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等,完善县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组织机构、单位与人员组成、工作运行机制等,组建由29名法律专家、27名调解能手、25名专技人才构成的专家库,聘请2名特邀调解员常驻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常态化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完成时限:长期)

    8.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执法办案,充分发展巡回法庭,街头普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确保每周有更新;积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法院工作成就、先进典型事迹,正面宣传法院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立足审判引领风尚,努力营造崇尚和谐、友善、诚信、法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微信公众号开辟每周两期“学法请找我”专栏,提升普法效果。(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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