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8日至8月15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0月1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对习近平视察江西讲话精神方面内容学习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8月10日起,规定每周一集中例会制度,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制度,由政治部和综合办按要求建立学习计划,做好学习台帐;二是政治部在微信群发布每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讲话等内容,党员干警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并张贴于支部学习园地,确保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仍然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政治理论学习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的方式,院长带头学,班子成员轮流讲,各支部分组学,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部门和工作轮流上党课,保证一月一次,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到目前已开展领导上党课7次;二是制作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图册,在六、七楼办公大楼过道设置党建长廊,在电梯间设置习近平重要思想相关内容,提升学习氛围。
3.关于在脱贫攻坚方面持续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了专职分管领导,重新调整了村帮扶工作队成员,保证了成员专职扶贫;二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压实结对帮扶干警的责任,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对一名工作不实干警给予了违纪立案,责成检讨,并扣罚年终绩效工资1000元;三是加大对挂点帮扶村资金、项目、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今年给予帮扶村资金帮助达10万元。
4.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干警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把专项斗争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的沟通汇报,党组听取专项斗争汇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尤其纳入执行局一项专门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打财断血落到实处;二是再次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加强对相关民事、刑事、执行等案件的梳理串并,深挖细查线索,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与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千余份,制作展板十多块;四是加强扫黑除恶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典型案例审理和特色亮点工作总结提炼的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努力实现涉黑恶案件审理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存在不主动,未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研究“六稳六保”工作,责成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加大审判执行对“六稳六保”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涉企业发展经营的案件必须先行请示汇报;二是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对因疫情影响成为被告的法人和组织,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能采取变通措施尽量采取,能调解结案的尽量调解,保证复工复产落到实处。
6.关于审判质效不高,没有坚持审执两手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一站式建设,积极开展多元化解工作,返聘了2名老党员法官和司法工作者,设立诉前调解专岗,专门处理诉前调解工作;二是加强审执对接,最大程度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深化保全保险制度和建立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解决执行救助金问题,成功化解了一大批多年积案,受到县委主要领导点赞;二是加大执行力度,挖掘执行集约化工作潜能,明确执行人员职责分工,形成执行合力;三是严格终本案件的条件,提高终本案件的质量,规范终本案件的恢复程序,该恢复执行的恢复执行;三是实行错时执行,扩大悬赏执行奖励范围,对长期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或五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开举报奖励,提高执行实结率,确保了2020年度我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
7.关于“案件办理重数据,轻质量现象,为追求结案率而忽视了质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四类案件”和发改再平台的监管,降低案件发改率;二是落实上诉案件跟踪服务责任,要求立案庭和审管办加强对上诉案件的跟踪服务,对二审确因证据可能出现改判的情形,及时向二审法官进行汇报沟通争取调解结案;三是加强团队管理,明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必须召开专业法官会讨论,确保专业法官会常态化;四是严格落实团队负责人对发改案件绩效考核的连带责任,对未降低50%发改率的团队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 五是制定班子成员对案件质量较低的员额法官实行帮带制度,一名班子成员对接帮助一名员额法官,对所有判决案件进行判前指导;六是出台《万安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两次对诉讼和执行案件进行抽查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对于此项工作,我院将长期坚持,并在今年将着手建立按类分案管理机制。
8.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判后答疑、服判息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提升员额法官政治、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调查处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今年共对干警书面谈话4起;三是建立判后电话回访制度,由审管办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法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当事人对法院的关切。
9.关于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组对支部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管理,研究制定支部工作法,机关二支部“一带二抓三比”工作法初见成效,鼓励各支部自主开展党建活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过好党员政治生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三个以案”“两个坚持”学习教育活动,每月及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学习效果督查,对全院干警“学习强国”积分实行周通报,并将每次督查未满30分人员予以工作群内通报,计入年度绩效;四是发挥好“党建+”平台的积极作用,在单位内部开展一月一次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激励干警干事担当;五是提升支部活动场所功能,按照“十上墙”标准重新打造各支部独立活动室。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研究干部人事时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议事规则学习,完善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提出要求,对重大改革事项、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问题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主持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做到一切从工作出发,一切从法院事业发展出发,发扬民主。
1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人才流失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青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强化人才梯次配置工作,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在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针对年纪偏大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谈话,着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积极作为的干部队伍,去年任命了一名法庭庭长,调整了三名中层干部,青黄不接问题有了缓解;二是加强对年青干警和外地干警的关心关爱,在生活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怀,创造住宿和用餐条件,加强对困难干警的关爱,减少人才流失;三是适度进行轮岗,对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或个人有意愿进行换岗的人员,结合新招录人员分配进行岗位调整,今年1月6日,有12名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一定程度上激活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深入,不细致,支部书记过于年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干部任前的考察工作,重点在工作实绩和个人品德方面考察干部,突出德才兼备原则;二是针对支部书记过于年轻的问题,由总支提出改选意见,经党组会同意后,去年12月,按程序对机关二支部书记进行了改选。
13.关于“意识形态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组责任;二是贯彻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考核评估要求,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任前必须对意识形态进行评估调查;三是由审管办牵头组建信息员和网评团队,干警大会加强对干警网络不良行为的提醒、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四是加强舆论监测、引导与应对,提高负面舆情处置能力,发现网络舆情,及时报告与应对,去年成功处置个人微信公众号标题党事件;五是规范文化标识,对全院所有公共场所文化标识设置进行检查整改,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进行布设,其中党组会议室按要求挂置“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审委会和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字样。
14.关于“阵地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利用法院诉服中心的LED显示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在万安法院网门户网站开设党建专栏,及时宣传党建活动动态;三是积极参与上级法院组织力提升工程建设和党务干部技能大赛,推出我院优秀党建案例。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
15.关于“责任落实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录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内容;二是经常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经常性的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三是结合上级法院主题教育要求,开展“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四是组织开展正反典型案例教育,撰写学习心得;五是正在筹划建设法院廉政教育馆,准备以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违法犯罪案例为反面典型,制作展板,建立警示教育基地。
16.关于“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心照不宣开诚布公谈思想谈问题,深刻剖析,净化自我;二是加强平时的谈心谈话工作,院长不定期的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促使班子成员担当履职;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示范作用监督,审判质效与其他人员同等通报,作风纪律同样纳入平时督查检查。
17.关于“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长带头讲党课,谈理想,增进班子成员思想信念;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万安法院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做到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平时的督查与检查,对一些关键部门和岗位,做到常管常督,对查处到的问题记录档案用年底绩效的依据;四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姑息。
18.关于“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强,2018年3月16日讨论两个因病不在岗人员是否发放奖金时,党组成员均未反对,有好人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批评教育,对该不正之风予以了坚决抵制,民主生活会上,该领导也作了自我检讨。
19.关于“案件判决慢,执行慢问题,执行局2020年上半年有122件终本案件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去年下半年,执行局增加了一名执行干警,今年1月份又调剂了一名执行法官助理,执行团队力量达到有史以来最强;二是提高执行案件实结率,充分利用查控系统和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实结率;三是严格规范终本,确保“3+1"核心指标在达标水平以上。努力降低终本案件占结案数的比率,提高实际执结率,改变该两项指标在全市法院的落后状况,短期内力求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20.关于“支部学习材料、会议记录代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领导挂点支部,确保每个支部均有一名以上院领导挂点联系。二是责成各支部迅速补课,并举一反三,做好支部其他会议整改工作。
21.关于“一些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主动退额,人才资源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每月一期,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二是开展办案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年终给予表彰;三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结合七一建党周年和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积极向上的党员主题活动,凝聚合力。
22.关于“机关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了立案庭负责人;二是加强了对立案庭和执行局等窗口部门的管理,尤其对上下班纪律和平时文明礼仪方面进行不定期的督查与提醒,强化干警自律。
23.关于“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2019年以前食堂收取的干警餐费未上缴财政代管账户,食堂支出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分管领导加强办公室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作出说明,并予以整改;二是招录专业会计人员,严格财政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规范报帐,实行逐级审核,据实报销,并要求附有相应的报帐凭证或单据。
24.关于“公务接待超范围,2019年2月,报销外单位人员住宿费1216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后勤管理,严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格执行节俭消费的理念,要求对外单位来客一律实行自费处理;二是对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透明公开的财政纪律要求。
25.关于“2018年,按月710元发放法警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法警加班补贴当时已向县政府进行报告,县政府以抄告形式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纳入财政预算,只是发放补贴未附相关的考勤表,已责成财务人员进行了补课。对此,院财务人员也将引以为戒。
26.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18年5月10日,出现住宿差额补助588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符合万府办字【2014】219号文件中的报帐规定,只是巡察人员理解问题。但目前,我院财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我院的公务人员出差补助财务报帐规定。
2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去年组织财务人员到省高院和县里参加集中培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报帐手续,对有报帐科目的依规定予以及时处理,无科目的,加强与县财政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沟通与请示,做到纪律严明,手续到位,合法规范;三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实行执行款专款专用,尤其对司法救助款的发放实行严格的集体审批制度,对超过3万元的救助金一律实行党组会议决,并建立司法救助款追缴清单并随案存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701272;邮箱jxwaxfy@126.com
中共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