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侄对簿公堂 法官倾心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4-23 08:40:00


    万安法院网讯  家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家事无小事。家庭矛盾能否有效解决,关系着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万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柔性司法”融入司法审判中,竭尽全力修复亲情关系,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日,万安法院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袁某香有一处老房子要拆除建新房,因被告袁某镕阻止导致至今未建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老房子是1943年原告袁某香和被告袁某镕祖上建的,原告袁某香与被告袁某镕是姑侄关系。2018年9月19日,经村委会出面原告与四邻(其中包括被告袁某镕)签订了一份《建房四邻协议》,原告袁某香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由于老房子不安全了,就拆除老房子建新房。所有审批手续均已经办理好,原告拆除老房子时,被告袁某镕强行阻止,说老房子他也有份,导致原告袁某香不得不停止施工。之后,原告袁某香向村里反映,向派出所报警。村委会调解6次,均因没有达到被告的要求而调解不成,原告袁某香至今也没有建好新房。被告袁某镕陈述老房子的香火厅是大家共有的。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诉争老房子处进行现场勘查,并多次上门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

    经过承办法官将法理和情理结合做当事人调解工作,原、被告都各退一步,原告当场放弃被告赔偿建房损失,并同意建房西面让出1.5米作为两方的共用通道,被告同意不再阻止原告建房。最终消除两家嫌隙,达成调解协议,姑侄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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