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调解化纠纷 快捷高效双满意

  发布时间:2021-04-20 17:09:35



    万安县法院网讯    如今,微信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法官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4月20日,万安县人民法院曾法官利用微信视频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

    2018年8月,李先生将自建新房发包给王某承建,王某雇请周某等人做工。在砌墙过程中,墙面突然倒塌,周某随墙体一起坠入地面,造成重伤。周某受伤后,王某立即将周某送往万安某医院,由于伤情严重,被转院至赣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高处坠落伤,双足根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后期周某因伤情严重,陆续在万安县某医院、江西省某医院、赣州市某医院、新余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后因损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

    2021年2月1日,万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对案件事实有了一定掌握。庭审过程中,对双方是否成立劳务雇佣关系、周某受伤责任划分、工资的支付等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庭审调解未成。庭后,经主审法官与双方数次沟通,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意见最终趋向统一。但段先生因生病在外地住院治疗,无法在短期内到现场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经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被告也承诺会及时把赔偿款支付给周某。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万安县法院借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和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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