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光荣之家”名誉 被执行人忙筹钱结案

  发布时间:2021-03-05 16:44:05


    万安法院网讯 3月4日,万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梁某因维修车辆需要资金,向朱某先后借款共计2.3万元,并出具了相应借条且载明了计息方式。借款期间,梁某有还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催要梁某仍未归还剩余借款。无奈,朱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梁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原告朱某偿还借款本金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见梁某仍未还款。2021年1月,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查询到的梁某名下银行存款均不足千元。3月4日,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梁某,梁某表示自己不想还钱,而且借款过程中很是冤枉。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讲法律讲道理。被执行人梁某仍表示就算坐牢也不会还钱的。此时,恰遇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来梁某家送“光荣之家”名誉牌。执行干警见机做梁某家人得思想工作,告诉他们当兵光荣,退伍也光荣,但是梁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属于失信行为,法院可以向民政部门反映建议取消其“光荣之家”的荣誉称号,另外法院还将拘传梁某至法院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梁某家人见状慌了,请求法院不要拘传梁某,并会劝说梁某想办法把这个钱还了。在家人的劝说和帮助下,被执行人梁某很快筹集到2万余元交至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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