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曝光有成效 老赖主动来履行

  发布时间:2020-12-01 17:07:52


    万安法院网讯  2020年11月30日,一名男子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他称自己受被执行人郭某的委托前来履行还钱义务,并请求万安法院将郭某在微信公众号上曝光的失信信息和图片予以屏蔽。

    2019年1月21日,湛江仲裁委员会裁定郭某偿还北京某公司的借款2000余元并负担相关费用。裁决书生效后,因郭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京某公司向吉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依法裁定指定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

    2020年10月1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郭某告知其还款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郭某仍不为所动还称自己在外地务工无暇顾及此事,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措施也未发现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万安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1月27日,万安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贴上了郭某的高清头像以及失信情况。郭某见状立马委托朋友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后经北京某公司同意,最终以执行完毕方式执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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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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