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团队的专业化职能,成功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8年9月17日,原告唐某将被告江西某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农产品公司”)、郑某、吴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农产品公司支付原告育苗管理费及销售苗木提成共计人民币171814.95元及逾期利息,被告郑某、吴某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解除原告唐某与被告农产品公司签订的《育苗协议》并驳回了原告唐某其他诉讼请求。之后,原告唐某不服该判决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2月27日,吉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8月3日,原告唐某再次向万安法院起诉被告吴某,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吴某支付柑橘苗木管理费171814.95元及利息28341元。
万安法院受理该案后,该院民事审判团队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讨论与调查,调阅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案卷材料。通过研究卷宗材料及实地勘察,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为此,办案法官多次约见吴某、唐某,与其谈心,最终使双方解开了心结,接受了调解。被告吴某同意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唐某苗木管理费118000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对法官竖起了大拇指。至此,一起缠诉多年的合同纠纷得以解决。
“只有用追求极致的精神去探究案件真相,才能司法为民积跬步,树立公信至千里。”该案办案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