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元月6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协理员刘小兵、人民陪审员廖春平,在万安法院驻芙蓉镇龙溪村法务室法官的协调下,顺利调解了一起人身伤亡纠纷。 2010年12月26日,万安县芙蓉镇龙溪村发生一起人身伤亡案,村民肖某在为同村村民新房贴瓷砖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身亡。肖某家属悲愤之下,意欲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龙溪村法务室司法协理员刘小兵得知后,迅速向有关部门通报这一情况,当天就约请事故双方亲属到龙溪村法务室协调解决纠纷。12月29日,在驻村法官、司法协理员刘小兵、王新朋、人民陪审员廖春平等人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意向性的处理意见。今年元月6日,司法协理员刘小兵、人民陪审员廖春平又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房东赔偿肖某家属损失3万元,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事故发生十多天就妥善地得到了解决。
万安法院近年来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司法为民模式,积极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县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理员网络,在重点村(社区)设立法务室,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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