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飞飞不起”限高令发力促“老赖”自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0-08-24 17:23:54


    万安法院网讯  “你好,是万安县法院执行局吗?我想去外地,但买不了飞机票,你们执行款账户是多少我马上汇钱,麻烦你们帮我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近日,一名男子给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经查询其是一承揽合同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

    原来,张某的公司欠高某工程款8万余元,高某拿不回工程款就将张某的江西某实业公司起诉至万安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工程款为6万元,被告分期分批支付工程款直至全部付清,被告如有两期未如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因江西某实业公司已连续两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遂高某向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去执行程序后,在司法网络查控的同时执行法官也一直联系江西某实业公司的法人张某,但他不是手机关机就是拒接电话,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执行,仍多次通过电子送达方式传唤其到法院,他均不予理睬。执行法官上门找到张某,张某表示公司没钱,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耐心向他告知:“如果你公司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法院可能将对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张某仍无所畏惧。执行法官遂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将江西某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纳入了限制高消费行列。

    近日,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张某要到外地出差想购买飞机票。但因限高令无法购买,张某急了,连忙打电话给执行法官,主动汇款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得以执结,最终法院也为其撤销了限制高消费令。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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