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立案当天执结 万安法院高效率执行获赞

  发布时间:2020-08-13 15:45:00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仅用时一天就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及时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被执行人傅某是一名房屋水磨石装修工,2010年拖欠申请人张某3960元水泥款,并给傅某立下欠款字据。之后张某一直催促傅某还款,还曾到傅某家中找他清偿欠款,但傅某皆以种种理由不还。无奈之下,2011年张某遂诉至万安县人民法院,万安法院一审判决傅某向张某支付水泥款3960元,判决生效后,傅某仍一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8月11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充分了解案情后当日就依法向被执行人傅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各项材料,责令其履行偿还义务。傅某一开始向执行干警辩称自己之所以拖还欠款,是因为张某提供的水泥质量有问题,但执行干警经过充分调查之后,发现傅某并无证据可以证明张某提供的水泥质量有问题。于是执行干警耐心给傅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必须履行判决,否则将承担一定得法律后果,不要为了这一点欠款而损害自己宝贵的信用。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傅某立即主动履行了义务。

    “谢谢你们帮我拿回这笔水泥款!”申请人张某拿着钱高兴地感谢法官。8月11日,立案仅一天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