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山地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8-05 17:26:31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山地权恢复原状纠纷案,当事人双方就山地恢复情况、权属、使用等事项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并当场履行兑现了协议,双方当事人主动握手言和,结束了双方多年的山地权纠纷。

    2018年,赖某文与第三人张某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将张某明位于万安县涧田乡的一处23.6亩的山场出租给赖某文,期限为30年。后张某相未经赖某文同意,将山场原有的宽约2.5米的道路扩宽至5米。赖某文就此事与被张某相多次发生口角、摩擦,最终将张某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相将道路恢复至原有的2.5米宽。

    判决后张某相未及时履行,赖某文遂向万安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双方又因争议发生多次诉讼,致使执行工作一度暂缓执行。直至张某相向中院提请撤诉后,执行工作才得以继续。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时人所在的村庄十分偏远,执行干警先多次电话向双方了解情况,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当时人对对方的意见都很大,电话中无法达成一致。遂执行干警驱车两小时至双方发生争议的山地勘察,在勘察过程中发现若按照判决执行,其执行难度非常的大,遂分别同双方做工作,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双方同意见面进行协商。经执行干警长达4个多小时调解,双方当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方张某相当场付了11000元将山场的经营权、使用权买下。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双方多年的“马拉松”式山地权属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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