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第三者转账又购车 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0-06-22 14:59:39


    万安法院网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隐瞒妻子出轨他人,多次给第三者大额转账,还为其购车。妻子发现后,将丈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第三者返还所有款项。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王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邱某某应返还原告郭某某人民币334524.3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郭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07年4月23日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2017年9月起,被告王某某与被告邱某某开始婚外恋情,2019年4月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分手。在两被告交往期间,被告王某某在未告知原告郭某某的情况下,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及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邱某某给付资金234524.35元,还为其出资100000元购买车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王某某与原告郭某某系夫妻关系,而被告王某某赠与被告邱某某钱款的行为发生在其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然而被告王某某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邱某某,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也未经得财产共有人即原告郭某某的同意,系基于被告王某某在婚外与被告邱某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无效。原告诉请确认被告王某某赠与被告邱某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向被告邱某某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于法有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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