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限高威慑促两涉民生案执结

  发布时间:2020-05-13 08:33:57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将公司的法人代表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成功迫使被执行人支付了申请执行人应得的工资,顺利执结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2016年至2017年,林某和谢某陆续入职青原某公司,工作2-3年后,2018年8月,林谢两位主动要求辞职。辞职后青原某公司拒绝给林某和谢某发工资,林某和谢某多次与公司反映均没有什么作用,故向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仲裁,青原某公司需向谢某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计39200元,向林某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计27200元。但仲裁裁决书生效后,青原某公司仍然拒不执行,林某和谢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万安法院第一时间到青原区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向被执行人告知若再不履行支付劳动工资的义务,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其公司银行账户、拘留、罚款等。该公司的委托人回复公司营业遇到一些困难,有客户欠公司款项未到位,但如申请人愿意放弃其他要求,公司考虑在2-3个月内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执行法官马上联系申请人询问其是否愿意放弃补偿金得回工资款,申请人均表示愿意放弃补偿金。但是,之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洪某,洪某却表示公司没钱无法支付工资,即使法院冻结公司账户对公司罚款及限制高消费,公司也是没钱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劝解他,做人要有诚信,做公司更需要诚信营业。工人工资钱数不多,可以想想办法凑齐款项把工资先付了。公司法人代表洪某仍旧软硬不吃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执行法官立马将被执行人青原某公司法人代表洪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库并通过快递将法律文书快寄给他。很快,洪某打来电话表示公司在积极努力凑钱,凑到钱就会汇到法院账户。最后,林某和谢某拿回了应得工资兴奋的对执行法官说:“谢谢万安法院!谢谢法官!帮我们追回属于我们的工资。”

    至此,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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