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某木业有限公司将一面“复工复产为企解忧、执行神速真诚为民”的锦旗送至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里,感谢执行干警在其复工复产困难之时“雪中送炭”,快速兑现了近30万的执行款,使企业得以迅速投入到复工复产工作之中。
2019年9月,由于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万安某木业有限公司向万安法院起诉被告福州某木业有限公司。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福州某木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278124.4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7400元。被告福州某木业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3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2020年4月22日,申请人万安某木业有限公司向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万安法院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立刻对案情进行了仔细梳理和认真研判。了解到该笔货款已导致申请人安某木业有限公司陷入资金和生产困境,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所有企业今年都遭受了不少困难,复工复产事关万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尽快帮助申请人缓解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当即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通过司法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经银行反馈,被执行人福州某木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冻结扣划其账户资金。4月27日,万安法院将到位的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人万安某木业有限公司。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前后仅历时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