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2月25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召开院务会,集中学习了最高院《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有关精神。该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会议由院长张武主持。 学习会上,张武传达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纪检组长陈社生全文导读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张武强调指出,全院干警要加强职业素质修养,把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熟记于心,在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中,必须使用文明规范的工作用语;要严格依照规定加强法院内部人员的自我约束,强化监督管理,抵制不当干扰,公正廉洁司法;同时还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进加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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