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1 15:50:36
我院定于2019年11月26日-29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在第六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二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万安县永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省宇鸿汽贸有限公司、邱余、张运龙、刘文斌、张舒茗、胡翔、吴东南、罗仪钢、刘飞、曾子校、邱大杨、何庆杰、何淑云、刘凯、肖雄、邹庆志、张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骗取贷款等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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