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我宣布,原告郭某春诉被告李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2019年10月18日上午,审判员康宽梁在万安县人民法院使用网络视频远程审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这是万安法院首次采用网络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原告郭某春与被告李某是继母女关系,原告郭某春的丈夫李某文在2012年1月19日立下自书遗嘱,遗嘱中写明由郭某春一人继承万安县城五云路的某房产,之后李某文在2012年2月25日因病死亡。多年来,由于被告拒绝承认李某文所立遗嘱内容及真实性,导致原告一直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为此原告起诉至万安法院。考虑到被告李某远在江苏且已怀孕身体不适,无法长时间坐车,所以案件承办法官向原、被告提出了采用网络视频庭审的建议,经过双方一致同意,该院采用电子送达形式向被告送达了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决定使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远程开庭审理。
此次远程网络视频庭审虽然是隔空对话,但是审判程序还是照常严格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及被告的诉求都通过网络视频系统清晰、稳定的传送,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各方诉累,而且便利了当事人、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