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出击围堵“老赖“ 强制搜查让被执行人无财可藏

  发布时间:2019-09-20 16:46:01


    万安法院网讯  9月20日清晨5时30分,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利用清晨最容易寻找到被执行人的“黄金时间”,对一起涉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突击执行,第二天顺利将执行款执结到位。

    申请执行人成某、张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万安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并已生效,但是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向万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某履行交通事故赔偿款130494.8元及其诉讼费。法院立案后,迅速对张某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去张某某家中未见其本人。

    近日,接到举报线索称张某某一直将财产隐藏,其有财产可执行,目前正在建新房。承办法官随即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制定突击执行行动方案。9月20日清晨5点半,万安法院8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在晨曦中向被执行人家中驶去。到达被执行人张某某家中,敲门多时没有人开门,未避免被执行人逃脱躲避,执行干警分成三队进行围堵,一队通过翻墙进院内将大门打开,一队在大门死守,另一队在侧面菜地设卡拦截。

    不料张某某这天清晨与妻子正在菜圃地里干农活,听到声响便站起身探视,一看见我们干警便从菜地中间逃窜而走,由于地形不熟距离甚远无法立即跟随上去,最后张某某顺利逃之夭夭。但承办法官曾法官转而向被执行人家属宣读搜查令:“你好,我们是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现依法对你住所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请你配合。”并组织执行干警对其住所进行全面搜查,搜查中查获银行卡数张以及几张转账票据。张某某家属见如此阵仗,提出会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某第二天终于现身,一次性支付了现金8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此案全部了结。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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