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遭冻结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

  发布时间:2019-07-25 16:29:19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在广东务工的被执行人吴某主动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交纳了执行款21770元。

    申请人吴某某、吴某兴的母亲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在 2010年9月13日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婚生女儿、儿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并承担子女的一切经济费用。但自2017年1月1日后,吴某便未再负担两子女的经济费用。

    于是,吴某某和吴某兴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吴某支付生活费21600元,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吴某给付两原告抚养费216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吴某某与吴某兴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但吴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其银行账户财产信息,对吴某的银行卡进行冻结。得知自己银行卡被冻结的吴某,无奈之下只好主动来到法院交纳了全部费用,履行了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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