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侯某与前女友分手多年且与他人结婚生子,却见不得前女友与别人过上好日子,不断骚扰前女友,得知前女友结婚,侯某极度不满,持棍殴打女方家属。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以寻性滋事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90后的侯某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之前与罗某谈过恋爱后分手。但却自私的认为罗某还是他的女人,扬言谁都不能碰。有一天偶遇罗某与新交的男朋友李某在一起聊天,侯某遂下车殴打罗某及其男朋友,见李某躲进商店,便拿棍棒追赶两人。2017年7月一次电话中,侯某与罗某发生争执,侯某随即将罗某家院门玻璃打碎,报警后经民警调解,侯某答应不再骚扰罗某。2019年2月8日,当听到罗某结婚的消息时,侯某醋意大发、极度不满,立即打电话叫人一同前往罗某家,在小区门口碰到罗某亲属后发生争吵,侯某遂用拳头及伸缩棍殴打罗某亲属,导致现场多人受伤。后经鉴定,一人受轻伤两人受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多次寻性滋事,并教唆兄弟故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还致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侯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