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5月23日上午,万安县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集中学习。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佩珍主持,党组成员及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利用三天时间,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省高院葛晓燕院长在4月12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委、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佩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肖良玉、政治部主任曾春明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最后,会议就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调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正确认识,提高站位。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改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仅仅是刑事庭的工作的片面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增强合力。二要直面问题,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开展自查,举一反三,一项一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三要坚守底线,依法办案。加强学习“两高两部”新出台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案,对黑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做到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