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网络直播”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4 09:30:53



    万安法院网讯  4月23日上午,万安县人民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肖某林等七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窃罪一案,庭审过程全程网络直播。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庭审。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万安法院审理的又一起涉恶案件。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10日,被告人肖某林、朱某鸿、赖某宇、黄某忠与被告人胡某、肖某卫、刘某熊在KTV无事生非、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另审查查明,被告人肖某林、朱某鸿、赖某宇曾共同涉嫌敲诈勒索罪,其中肖某林还涉嫌抢劫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林、朱某鸿、赖某宇经常纠集在一起,从事吃饭不付钱、侵害性钓鱼、娱乐场所消费欠账、还公开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欺压百姓的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要求依法惩处。

     考虑到本案社会影响大、证据材料较多、审理时间较长,为保证法庭顺利、不间断审理,庭审前,万安法院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通过了刑事庭及法警大队制定的庭审预案和警务保障方案,为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庭审中,法庭对七名被告人每起违法犯罪事实逐一审理,公诉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问题,合议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发问,并采取了网络全程直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本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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