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环境环境日宣传 万安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06-05 16:40:17




    万安法院网讯  6月5日是世界环境保护日,万安法院干警法官走上街头,冒雨在人流量较大的车站广场举办了以“保护环境是责任,爱护环境是美德”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为增加此次宣传活动的气势和影响力,万安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从刑事、行政审判等领域挑选多位业务精干的法官、干警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万安法院精心制作了《共建生态文明 共享绿色生活》《禁止露天焚烧 保护生态环境》等展牌,图文并茂的展现了万安法院近年来审理判决的环境污染案件,展示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决心。虽下着雨,但路人纷纷驻足,咨询环保方面的法律问题,法官们都一一细心解答,并认真听取群众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活动中,万安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余份,并以宣传展板的形式展示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法官告诉前来咨询的群众:环境保护无小事,一定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尽心尽力去维护蓝天碧水。

    为提高法律宣传的广泛性,万安法院还组织院领导带领各部门干警包干走访各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宣传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同时,抓住下乡扶贫的机会,各帮扶干部一一走访入户,向广大村民宣传环保的重要性。

    万安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并对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庭审直播,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手机和网络上一键查看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对在机构队伍配备、体制机制建设、理论调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被告人廖某、李某甲、李某乙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合伙建立焚烧电子垃圾提炼金属的加工厂。加工厂主要是焚烧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提炼金属,生产时产生的烟雾未经环保处理直接排放,产生的残渣倾倒在加工厂附近路边挖的一个土坑里。其行为严重污染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庭审观摩和网络同步直播庭审的方式,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切实维护地方的一片青山绿水。本案审理法官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该案的审理也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敲响了警钟,警醒广大群众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问题发生矛盾时应当如何取舍。

    同时在庭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高环境意识 保护美好家园》《保护环境山河美 持续发展事业兴》等宣传标语。

    通过宣传,万安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重视和加强污染治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携手共建文明生态新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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