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偷盗成性 师傅收银台竟成“ATM机”

  发布时间:2018-03-22 16:17:37


    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对盗窃师傅收银台财物的学徒阿唐、阿德进行宣判。阿唐、阿德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拘役2个月15天。

    阿唐与阿德学理发时,发现师傅对收银台疏于防范,便尝试偷拿师傅的营业款用于日常挥霍。二人见师傅未察觉后,便索性把收银台当作自己的提款机,故伎重演,屡试不爽。渐渐地,二人胃口越来越大,便将罪恶之手又伸向了繁华的沿街商铺。二人在万安县、兴国县、吉安县采取撬门等方式盗窃多家商铺的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经鉴定,阿唐盗窃财物价值二万余元,阿德盗窃财物价值三千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唐、阿德多次入户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阿德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阿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和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能积极退赃,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量刑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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